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我国目前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约2200座,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城市污水处理厂仍不断增加,污泥产量也呈持续快速增长之势。据不完全统计,全国每年产生含水80%的湿污泥为3000多万吨,并逐年以10 %左右递增。
长期以来,我国在污水处理厂从设计到运行,普遍存在“重水轻泥”的倾向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是达标了,但污泥处理处置基本处于缓慢发展状态。要解决污泥处理处置问题,首先必须强化污泥“处理”与“ 处置”的基本概念问题。污泥处理是将饱含水份的原生污泥,通过浓缩、脱水及后续的生物活化处理使其达到稳定化状态。污泥处置是在污泥减量化、稳定化处理后进行的最终处理。
我国城镇污水厂普遍采用机械方式对污泥进行脱水,脱水污泥含水率一般在75~85%,呈胶质粘结状。污泥具有“四高”特点:一是含水率高;二是有机物含量高,很容易腐烂恶臭;三是重金属含量较高;四是病菌含量高,含有大量的细菌、寄生虫、病毒。污泥不经过无害化处理,任意弃置,简单填埋,容易污染空气、土壤和水源,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,污泥具有“环境杀手”之称,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将污泥视为“危险品”,污泥造成二次污染后再去治理,将付出更高代价。
据《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报告(2010版)》调研结果显示,我国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,有80%没有得到妥善处理,污泥随意堆放及所造成的污染与再污染问题已经凸显出来,并且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国家的重视。2010年初,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称,“十二五”将重点放在污泥处置等方面,应“千方百计地将污泥处置搞上去”,鼓励污泥无害化后进行土地综合利用。2010年11月26日,国家环境保护部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明确要求: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、稳定化、无害化的原则。
污水处理厂新建、改建和扩建时,污泥处理设施(污泥稳定化和脱水设施)应当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、同时建设、同时投入运行。不具备污泥处理能力的现有污水处理厂,应当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年内建成并运行污泥处理设施。污水处理厂以贮存(即不处理处置)为目的将污泥运出厂界的,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%以下。要因地制宜,推动通过填埋、焚烧、建材综合利用,现有工业窑炉(如电厂锅炉、水泥窑等)共处置等方式,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率。透过《通知》精神,可谓“机遇与挑战并存,希望与困难同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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